海关首次发布出口肥料检验规程

2023年5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出入境检验检验行业标准SN/T 5063-2023《进出口肥料检验规程》。这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首次发布规定出口肥料检验工作程序的技术规范。(类似的,此前曾在2011年5月31日发布过《进口化肥检验规程》,标准号是SN/T 2937-2011。) 

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在解读政策时指出,各地海关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强制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GB 18382)、《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磷肥及其复合肥中226镭限量卫生标准》(GB 8921)等。但是,各地海关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在外观检验、抽样、实验室检验项目及方法、检验结果判定等具体工作中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此次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出口肥料检验规程》适用于所有实施法定检验的肥料品种,为各地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更好地监管中国出口肥料质量提供了全国统一的合格评定技术规范,也为出口肥料分品类差异化精准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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